[近期民生政策新闻]我国进一步扩大社保费缓缴政策实施范围

中新社北京9月24比藏西县(记者姜琳、铺散萧)老龄人事司、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等四职能部门中央组织部日前联合正式发布通告,明确自2022年9月起,各县、省、省辖市及新疆军区可根据本地区受禽流感负面影响情况和工伤保险基金情况,更进一步不断扩大缴税经济政策实行全面覆盖范围,全面覆盖本地区所有受禽流感负面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型微民营企业、以单位形式缴费的子代企业法人、参加民营企业老干部基本医疗保险的国家机关及各种类型社会组织,使前期缴税应缴经济政策造福更多民营企业。

据了解,四职能部门正式发布关于更进一步搞好前期缴税应缴经济政策实行工作有关难题的通告,主要是为二要充分发挥前期缴税应缴经济政策效用,促进保民营企业保劳工市场保民生难题。

通告提出,前期缴税应缴经济政策即将到期后,可容许民营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付款或逐日等形式开户缴税的应缴。开户前夕减免违约金。

通告强调,各地工伤保险业务人员机构在提供工伤保险交费查阅、开具交费断定时,对民营企业按照经济政策规定缴税、开户前夕判定为恒定交费情况,不得作报修处理。民营企业缴税前夕,要司法机关履行职责所得税老干部对个人交费权利。已司法机关所得税的,老干部对个人交费情况判定为恒定交费。同时,要积极主动相互配合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加以解决与老干部入驻、买房、买车以及家庭成员升学资格证书等经济政策的并行难题。

通告还明确要求更进一步强化业务人员服务,对合乎缴税经济政策明确要求的民营企业,积极交会,精简公事业务流程,实现民营企业即申即享,减低民营企业协助者经济负担。

发布于 2022-09-27 08: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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