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专项监管整治工作]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形成长效

精心组织 强化措施 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形成长效

——在全县国家公职人员违法占地违规建房等三个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县长 普记颜

(2014年5月15日)

同志们:

5月5日,州委、州政府两办下发了《怒江州国家公职人员违法占地、违规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怒江州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开发、矿产开发、干部任用等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和《怒江州违反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为把州委、州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及时动员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精心组织、迅速行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铁的决心和铁的手腕,切实开展好三个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形成长效。

下面,就如何开展好三个专项整治行动,我讲三点意见。

一、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好三个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事关全县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事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

(一)开展三个专项整治活动,是优化发展环境的需要。近年来,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许多公职人员违法占地、违规建筑,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开发、矿产开发、干部任用等行为和违反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等问题日益突出,其中少数党员干部对这些违法行为不敢抓、不敢管,或者包庇纵容、以权谋私,有的甚至自己还充当保护伞或者掌舵人角色,带头违法违纪,无形中助长了不良社会风气,败坏了党风政纪,严重损害了党委、政府及党员干部的形象,而且由此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和来信来访接连不断,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如果违法之风不刹住,违纪行为听之任之,就会严重影响到党群干群关系,不利于全县经济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因此,必须要狠下决心,花大力气,重拳出击,开展整治行动,狠刹不正之风,查处违法行为,切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和谐、稳定、健康的良好环境。

(二)开展三个专项整治行动,是维护法纪权威的需要。违法占地、违规建筑,非法采矿等一系列行为,其实就是一种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如果任其发展,社会秩序和法治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依法治县、依法行政也就成了一句空话,如果对其心慈手软,就是干部的严重失职,党委政府形象必然受到损害。各乡(镇)、各部门必须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树立法律威信的高度,严肃法纪、严格执法,切实抓好整治工作。

(三)开展三个专项整治行动,是加强廉政建设的需要。从总体上看,全县大多数干部是好的,但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当前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取利益,一些人往往不择手段,拉拢、腐蚀党员干部和执法人员,为其违法行为大开绿灯;而个别党员干部党性不强、丧失原则,对违法违规现象听之任之、熟视无睹,甚至沦为违法分子牟取私利的工具;还有一些党员干部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抱有别人干我也干、谁不干谁吃亏的失衡心态和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直接参与或幕后操纵。究其实质,这些干部,从政治上看是落后和反动,从经济上看是贪婪和自私,从文化上看是愚昧和宗旨淡薄,从道义上看是堕落和败坏。但是,这次整治行动,是动真格的,一定会抓一批典型,一定会严肃处理一些目无法纪的干部。大家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谨言慎行,洁身自好,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同志们,开展三个专项整治行动,既是平民愤之需,也是维利民之举,更是安民心之策。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整治就是要啃硬骨头,不得罪违法乱纪的人,就势必得罪遵纪守法的人,不得罪极少数违法分子,就势必得罪广大人民群众;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整治就是向非法利益格局宣战,就是向违法违规者开刀;从而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强力开展整治工作,切实纠正违法违纪行为。

二、必须明确任务,全力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

为切实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州委、州政府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县委、县政府两办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三个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方案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将迅速印发。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严格按照三个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集中精力,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在此,需要强调的是,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一场硬仗、一场攻坚战,情况很复杂,涉及面很广,工作量很大,政策性也很强,在具体工作中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第一,要明确整治目标。开展专项整治,既要依法行政、强力推进,又要把握政策、明确目标,才能取得实效。一要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摸清违法占地、违规建房现状,遏制违法占地、违规建房行为,依法查处一批典型重大违法案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二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规范工程建设、土地开发、矿产开发和干部任用等行为为目标,深入排查整治,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廉洁运行。三要通过严厉打击和惩处非法开采、运输、收购矿产资源组织者、参与者,规范矿业生产秩序;通过严肃追究监管不力的责任人员,严肃纪律,加强队伍建设,促进资源开发持续、协调和健康发展。

第二,要明确整治原则。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于处理政策的制定、执法的方式方法等,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做到有法可依,执行有据,程序规范,内容公正,手续完备。二是坚持正面引导、自查自改的原则。鼓励所有涉案对象自主申报、自觉纠正其违法违规行为,对所有涉案对象,凡能在规定时限内主动申报并接受整改的,从轻处理;超过规定时限隐瞒不报,或拒不接受处理的,从重处理。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要以解决问题为目的,既要抓紧治标,整治已经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更要注重治本,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加强制度建设,努力从源头上进行治理。

第三,要明确整治内容。一是在国家公职人员违法占地、违规建房专项整治行动中,要重点清查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非法出让、转让土地的行为,非法批准使用土地的行为,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二是在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开发、矿产开发、干部任用等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要重点对全县2012年1月1日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排查;要加强对土地使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开发是否存在降低审批标准、资质、违反环评要求以及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土地审批、供应和矿业权出让等行为;要不断强化对一把手用人行为监督检查,加强对超职数、超编制、超规格配备干部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深入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说情打招呼等问题,严明组织人事纪律,纯洁选人用人风气。三是在违反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要重点对无证开采,违规开采,私挖乱采,非法买卖、储存、运输矿产品等行为;重点清查违法违规批准矿产资源开发,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权入股参与开发、充当保护伞,以及以探矿名义违规开采、转手倒卖探矿、采矿许可牟取暴利等问题。

第四,要明确整治步骤。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宣传动员阶段。各乡(镇)、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要求,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切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调查摸底阶段。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内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分类统计,建立台帐,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的采取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制定处理方案和标准。三是集中整治阶段。按照确定的处理方案和标准对所有违法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分类处理,确保处罚到位、执行到位、规范到位。要依法提高处罚标准,原则上实行顶格处罚,让企图非法谋取暴利的企业和个人无利可图,甚至承担法律责任。四是检查验收阶段。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监管责任,整合监管力量,达到监管效果;要建立健全相应问责机制,对疏于管理、放任自流、监管缺位失位不到位的严格问责。

第五,要明确整治要求。一要宣传到位。开展整治专项行动社会影响面广,群众关注度高。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广播电视部门要安排专人,开辟专栏,广泛宣传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那些拒不配合、甚至顶风作案的单位和个人,要公开曝光。要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形成全县发动、全民响应、主动申报、抗法必惩的氛围。二要配合到位。要坚持县乡联动、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条块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要密切协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这里特别强调一点,对在这次整治专项行动中出现问题的乡镇、部门以及工作人员,一定要按照四个一律的原则坚决给予严肃处理:对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的乡镇、部门,一律通报批评;对在整改中畏首畏尾、瞻前顾后、行动迟缓,影响全县整治行动进度的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一律由县委、县政府约谈,责令书面检讨;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优亲厚友,包庇袒护,顶风说情,为违法行为私开绿灯的,一律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涉嫌参与或违纪违法的干部,一经查实,一律严格处理,除给予党政纪处分外,还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三要执法到位。民不患贫,而患不均;不患不均,而患不公。专项整治工作要顺利推进,就必须以公平公正执法为前提。所以,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县国土、监察、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要严格执法,强化法纪观念,要敢抓、敢管、敢于碰硬,绝不允许出现特权单位、特权阶层和特权人物;地不分南北,人不分尊卑,位不分高低,都要一视同仁,一把尺子量到底,绝不允许罚小不罚大、罚民不罚官、罚软不罚硬、罚弱不罚强的情况,要坚决做到谁以权谋私,谁违法违纪,就严正查处,绝不纵容。

三、必须强化保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对我们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执政能力的一次重大考验,是对全县各级干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的一次重大考验,是对我们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否取得实效的一次检验,各乡(镇)、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严阵以待,强化保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治工作是否有声势、有力度、有效果,关键在于组织领导是否到位、是否坚强。县委、县政府对这次专项整治行动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平君同志担任组长,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担任副组长,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确保实现高位推进,便于全面统筹协调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责任,抽派精兵强将,确保组织有力、队伍有力;要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密切协作配合,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分配的各项任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参与、亲自督查,遇到硬骨头和困难问题要亲自上阵;所有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要讲政治、讲大局、讲奉献,敢于碰硬较真,敢于冲锋陷阵。在整治行动中,工作人员解决不了的问题,部门一把手要出面解决;部门一把手解决不了的问题,县级分管领导要出面解决;分管领导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请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一句话,就是领导力量要下沉,工作重心要下移,不见效果不罢休,不达目的不收兵。

(二)明确职责任务。整治工作要坚持条块结合,落实好乡镇的属地管理责任和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乡镇一把手作为辖区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责任,真正把整治行动列入日常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开展好三个专项整治行动。县国土、发改、规划、监察、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必须依法履行各项职能,切实在工作中充分发挥牵头和中坚作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查处、早整改。同时,要着眼长远、顾全大局,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部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和个个是主体、人人是主人的意识,视整治工作为己任,积极联络,主动配合,形成合力,全力推进。

(三)严肃工作纪律。此次专项整治,既要处理过去的问题,又要处理当前的问题,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要通过打击少数违法者,使多数人受到教育。这一要求不仅要针对违法违纪的企业和个人,也要针对所有的国家公职人员和乡镇干部。要严格遵守整治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坚持政策、统一标准,坚持自律、公正廉洁。对执法部门及工作人员未依法查处违法违法行为或查处不力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及乡镇干部直接或间接参与或支持违法违纪行为的,对煽动群众或亲友干扰、妨碍、抗拒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对为调查取证提供虚假材料的,要一律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各乡镇和县国土、监察等部门要设置举报电话和信箱,对群众的举报要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督促本部门、本单位参与或支持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等行为的职工立即说清、收手、止行,主动配合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四)构建长效机制。专项治理活动是阶段性的,只有建立完善的长效机制,才能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才能巩固好这次阶段性专项治理的工作效果和工作成果。一要建立源头预防机制。要进一步理顺管理职能,规范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加强前置管理,从源头上进行控管。要完善相应的管理办法,堵住政策漏洞,不给违法违纪行为可乘之机。二要建立快速查处机制。把动态巡查、群众举报、部门联动有效结合起来,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做到违法违纪现象发现迅速、制止有力、查处坚决。三要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动机制,一旦发现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要及时报告,互通信息,制定方案,联合执法,一见苗头就快查严处,绝不能让违法违纪问题在部门的推诿中、观望中、拖沓中节节长高。四要加强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不断创新督查方式方法,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推进,取得实效。

同志们,开展专项整治困难多、压力大、责任重,希望大家要团结一心,迎难而上,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把专项整治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为泸水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率先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发布于 2022-09-26 21: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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