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决定任党委书记吗]县委书记是怎么当上的?市委书记能任免他吗?

县委第一书记是党在县二级的常务委员会的主要就领导,虽然通常是科级党员干部,但因为当政另一方,所以归属于市管党员干部。县委第一书记的供职,通常分为三种情形:

第二种,县全会换届。在全会举行时,以复选投票表决方式挑选出县委第一书记常务委员。然后县委第一书记常务委员在举行的第一次全会上,议会选举出县委第一书记。

第三种,全会休会期间期间时,由上级领导间接委任。这里的上级领导没错县级市区委。虽然县委第一书记的边线非常关键性,又分三种情形:

一是由县级市区委奖提名最佳人选,省政府统战部审核,报请省政府执委会下定决心。也就是说,县级市区委是有推荐和四权的。

通常,此种情形在最后的党员干部讨论会正式宣布时,情况通报为——区委执委、宣传部长A正式宣布省政府、区委下定决心:B任某时县委第一书记常务委员、执委、第一书记。该处会康孔县省政府、区委下定决心。

二是由省政府统战部间接考察,省政府执委会研究下定决心。此种情形常见于市直部门突击或者跨县改任,归属于省政府统一配制。此种情形在最后的党员干部讨论会正式宣布时,委任情况通报为——区委执委、宣传部长A正式宣布省政府下定决心:B任某时县委第一书记常务委员、执委、第一书记。该处会康孔县省政府下定决心,不会再提区委。

综合来看,县委第一书记的最后下定决心权是在省政府,而不是县级市区委。县委第一书记之所以由省政府委任,主要就是虽然其边线关键性,处于上下协调、左右统筹规划的核心边线。因此,其委供职权早已由县级市区委下移到省政府。

从2006年华北局已经开始逐步实行市管县。2009年5月18日,华北局统战部部长李鸿忠在贯彻《明确规定》的发言中指出,改革产业发展的关键性时期,县二级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对县委第一书记的要求和管理,不能按通常的科级党员干部来看待。

《明确规定》提出,县委第一书记的甄选荐举,应报批报请市级领导班子执委会议表决。而此项重大调整早已列举了方案,2009年上半年,各地要建立制度,全面落实该项明确规定。

一已经开始只有第一书记,后来慢慢产业发展到乡长,目前全国各市基本上一科东俄都早已是市管党员干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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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2-09-26 17: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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